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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1年以来,宜兴质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全面加强监督,扎实有序、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11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1年以来,宜兴质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裴志良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宋柯、缪亚岸、徐小良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配备专职人员,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2、营造工作氛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法治质监、阳光质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局采用集中培训、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同时,我局还在《宜兴日报》、宜兴质量网等新闻媒体上报道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的成果。
3、建立制度促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无锡市宜兴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无锡市宜兴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无锡市宜兴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和更新。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相关的质监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4、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2011年,我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宜兴质量网、电子触摸屏、报刊杂志、新闻媒体、公告栏、街头咨询、“三走进”活动、企业集中走访等多种方式向基层、向企业、向群众及时、准确地公开质监信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社会一致好评。在公示的质监信息中,既有本局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内容,也有政策法规、收费标准、动态信息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内容,又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涉及特定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内容。我局还及时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删除了一些废止的法律法规,及时调整相关的职权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勤政廉政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一是借助“宜兴质量网”、“宜兴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等平台,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011年,我局共发布各类质监信息37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0条、民生信息46条、统计信息3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无;二是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建立社情民意通道,设立局长信箱,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在局内设立了公告栏和电子触摸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质监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还需进一步调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优化服务,及是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工作,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加强督促检查,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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